民法典對高空墜物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不明拋擲物、墜落物致害責任】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二、高空拋物最高可按什麼罪名入刑
關於故意高空拋物的,根據具體情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故意高空拋物的最高刑罰可被認為是故意殺人罪。
對於高空拋物行為,應當根據行為人的動機、拋物場所、拋擲物的情況以及造成的後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準確判斷行為性質,正確適用罪名,準確裁量刑罰。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為有效預防和依法懲治高空拋物、墜物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羣眾“頭頂上的安全”,提出16條具體措施。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一旦發生高空墜物這種情況的話,應當及時的通知相關的管理人員,並且由管理人員做出一定的處理,決定找到具體的侵權人,然後協調和受害人之間的賠償事宜。如果情節嚴重的,有可能會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
高空拋物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什麼區別
一、高空拋物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什麼區別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個概括性罪名,高空拋物罪是一個獨立罪名。高空拋物情節不管後果是否嚴重都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
-
老房子高空墜物保險怎麼辦理,和賠償標準有哪些
老房子高空墜物保險怎麼辦理?和賠償標準有哪些?高空墜物傷人的賠償標準是參照《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包含賠償範疇如下:1、醫...
-
民法典高空拋物被告該如何舉證
律師解析:民法典高空拋物被告應按照以下幾點舉證:1、從高空拋物物品舉證,若掉落物品較大或者掉落物品為花草類,被告可以舉證自己家未種養花草,不具備致害條件;2、從高空拋物發生地點舉證,被告可以舉證由自己家墜落物品並不能墜落到高空拋物發生地,致害行為並非自己所導...
-
住宅高空拋物怎樣處罰
律師解析:住宅高空拋物如果未傷人的,可以按照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我國法律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高空拋物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