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房高空墜物民法典中作出了規定嗎?
樓房高空墜物的情況在我國的《民法典》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二、高空拋物墜物的責任主體是誰?
高空拋物墜物的責任主體是建築物的使用人,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高樓拋擲物、墜物致人損害的責任主體: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
1、責任主體是建築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權行為發生時建築物的實際使用人(建築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築物的人);
2、責任主體是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
3、責任主體是無法舉證排除自己是侵權人的建築物使用人。
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三、高樓拋擲物、墜物致人損害責任的免責事由有哪些?
1.能夠證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責;
2.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其他人免責。
拋擲物致人損害案件中,有可能成為加害人的當事人需要證明以下事項就可以免責:
①發生損害時,自己並不在建築物中;
②證明自己根本沒有佔有造成損害發生之物;
③證明自己所處的位置客觀上不具有造成拋擲物致人損害的可能性。
樓房高空墜物的相關內容和相應的處罰決定在我國的《民法典》中是有着明確的規定的,需要依照造成的後果的嚴重程度來對侵權的當事人進行相應的處罰,如果雙方就賠償的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向法院申請訴訟,並履行舉證的責任。
-
高空墜物致死判幾年符合法律規定?
一、高空墜物致死判幾年符合法律規定?高空墜物致死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這種事故,應該屬於過失致人死亡,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基本特徵是:(一)本罪...
-
由高空墜物想到的防範措施有哪些
最近又爆出了一件駭人聽聞因為高空墜物導致慘禍的事件,就是因為從高樓當中拋下來的蘋果核結果導致嬰兒重度昏迷,不管案件最後的結果家人能夠獲得多少賠償,關鍵是這個鮮活的生命居然是因為某些沒有素質的人的做法受到了傷害。其實社會和各界都應該反思一下由高空墜...
-
高空墜物找不到墜落物責任人怎麼辦?
高空墜物難以確定責任人的,作為受害人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維權,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法院會利用舉證責任制度對可能進行高空墜物的人來進行相應的審判然後做出相應的結果。根據《民法典》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
-
高空墜物的治安處罰依據規定是怎樣的
一、高空墜物的治安處罰依據規定是怎樣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