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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雨棚防高空墜物違法嗎?

我國是人口大國,人口的基數很大,所以在我國,真的是什麼樣的人都有,可以用一句話形容,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在合適不過了。因為人口基數大,所以有些國民的素質非常的低。在一些小區或者建築物上面總是有人高空墜物。這樣的行為是非常危險的。那麼搭建雨棚防高空墜物違法嗎?

搭建雨棚防高空墜物違法嗎?

一、搭建雨棚防高空墜物違法嗎?

當然不犯法,反倒是那些從高樓亂扔垃圾的人如造成他人損害要負賠償責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二、高空墜物砸死人賠償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的除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搭建雨棚防高空墜物違法嗎?首先我國的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一定要搭建高空墜物棚,所以如果有人搭建雨棚來防止高空墜物的行為當然是不違法的,應當鼓勵這樣的行為。因為能在一定的程度上起到保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