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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質量退一罰三糾紛怎麼處罰?

一、 產品質量退一罰三糾紛怎麼處罰?

產品質量退一罰三糾紛怎麼處罰?

1、協商:消費者發現產品質量存在問題,生產者、銷售者應當與用户、消費者首先通過協商,達成和解。

2、調解:包括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法院調解。

行政調解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主持的調解。

法院調解是以訴訟途徑解決糾紛時,先進行的一種調解。

3、申訴: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仲裁:仲裁是指雙方當事人自願而且達成書面協議將糾紛交給第三方———各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糾紛雙方有義務執行該裁決,從而解決糾紛的法律制度。仲裁裁決一裁終局而且具有強制性,表現在當事人一旦選擇仲裁解決糾紛,仲裁者所作的裁決就具有法律效力,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也是仲裁和調解的區別所在。

5、訴訟:當產品質量發生民事糾紛,當事人各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這是法律規定的解決產品質量民事爭議的最後途徑。

二、產品質量糾紛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按實際情況,對於產品質量糾紛,如果屬於侵權行為的,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質量糾紛屬於違約責任的,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涉及到產品質量糾紛的具體處理情況,是需要嚴格按照上述法律中規定的方式來進行處理的,但涉及到造成了嚴重的違法事實的,如造成了嚴重的後果的,那麼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這時是需要由法院進行判決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