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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侵權恢復原狀如何規定?

如今人們對產權意識有所提高。在互聯網上,有運營商侵犯了我們的合法權益,造成財產侵權的話,要依法進行賠償的。其中,在虛擬網絡的財產侵權中就有恢復原狀這一項。那麼,對於財產侵權恢復原狀是如何規定的呢?還有其他形式嗎?一起來看看。

財產侵權恢復原狀如何規定?

一、財產侵權恢復原狀如何規定

這種責任廣泛使用於財產受到侵害的場合。在虛擬財產糾紛中稱之為“回檔”,即通過技術操作對相關的物品進行回檔,這種方式也是目前虛擬財產案件使用最為廣泛的一種形式。在案中,法院認為,虛擬裝備無法獲得現實生活中同類產品的價值參照,亦無法衡量不同裝備之間的價值差別,為避免不適當的價值確定可能對某一方造成有失公平,丟失物品可由運營商通過技術操作對已查實的物品進行回檔。因此,恢復原狀的形式是目前最好的一種方式,避免了因虛擬財產價值的不確定性帶來的難題。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三十七條  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二、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在這裏是指運營商因侵權行為造成了玩家的虛擬財產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給付金錢或實物以補償的所受損害的民事責任。這是一種民事責任中運用最為廣泛最為重要的一種形式,然而,時下在我國國內發生的虛擬財產訴訟幾乎沒有賠償損失的先例,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雖然法院認為虛擬財產也具有現實的財產價值,但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虛擬財產價值評估方法,法院無法進行賠償損失的估算,只好選擇其他責任形式來規避玩家提出的賠償損失的形式。

網絡遊戲已具備了電子商務的某些特徵,虛擬財物的現實價值意義也越來越明晰。時下,虛擬財產的價格有兩種方式產生:①運營商直接銷售虛擬財產的自定價格。很多網絡遊戲的運營商為了獲得更多的利潤而出售虛擬道具和財物的活動。例如,售虛擬道具和財產;把原來的遊戲裝備賣掉,這就使得玩家之間的離線交易價格主觀性很強,價格不穩定,玩家自發形成的價格是不規範的。這兩種價格產生的方式存在着如下的問題:運營商自身運營情況在變化,經營的策略也在變化;玩家之間交易主觀性太強,在交易中感情色彩太濃,往往虛擬財產的交易價值與實際價值不符。

具體到不同遊戲中的虛擬財物的價值,應當跟遊戲本身的性質、運營狀況、運營商的運營成本密切相關的,因此需要綜合各項因素對虛擬財物的價值進行各案分析後確定。為明確遊戲裝備的價值數額,我們應該考慮到如下因素:

①費用,包括網絡遊戲費和上網費,網絡遊戲費指從營運方獲取遊戲虛擬人物的許可使用費用,上網費指從遊戲開户至獲取該裝備所必須的上網時間所需的網絡費用。

②遊戲者的技能及獲得技能所投入的時間、腦力和體力。

③遊戲者控制的虛擬人物在遊戲中的機緣和運氣

因此,在運營商侵權中,財產侵權恢復原狀即對受害人造成的損害恢復原狀,這種方式也被廣泛使用在運營商侵權案件中。本站小編在此温馨提醒大家,面對侵權時,大家不要慌張,更不要妥協,要向有關機構舉報,並獲取應有的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