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有什麼
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有什麼
首先,簡單地普及一下概念。不當得利,不當得利,就是指拿了自己不屬於的東西,不該要的東西,有些人是心安理得、明知故犯的取得的,而有些人是因一不留神而錯拿的。想必這樣的解釋,大家都可以接受。
簡單地説,是有三個要件。第一,“拿了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是指自己沒有緣由的取了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不管這東西是屬於個人還是團體。總之就是取得了早已物有所歸、名花有主的事物。而且別人也沒有明説或者指示説要處分於你。這就是第一個要件。其二,“取得事物之時,並沒有緣由的,前後也沒有聯繫或者沒有因果關係”。就是不假思索,想必是當作自己的私人物品一般,拿起就用、拿起就走!如此這般,不分青紅皂白,那一般都會出現問題的。第三,原有人已經失去屬於自己的東西,而取得者確有拿到了。換句話理解,就是説不當取得只是一種狀態,而這種狀態是已經客觀存在,確確實實發生了,而不是臆想,更加不是取得之後,經過思索,稍刻即物歸原主。
以上就是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希望可以讓您有個初步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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