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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毀壞財物罪最低數額是多少?

一、故意毀壞財物罪最低數額是多少?

故意毀壞財物罪最低數額是多少?

故意毀壞財物罪最低數額是5000元,根據法律規定故意毀壞財物造成公私財物損失達到五千元以上的,就應該予以立案追訴。

《最高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

[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當代社會,現在毀壞他人的財物是必須要受到嚴厲的懲罰,因為我們現在當中明文的保護了私人財產神聖不可受到侵犯,而毀壞他人的財產,必須要達到數額較大,才能夠由公安機關來立案進行處理,一般情況下5000元以上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