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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逃税被處罰,老婆需要承擔罰款嗎?

一、丈夫逃税被處罰,老婆需要承擔罰款嗎

丈夫逃税被處罰,老婆需要承擔罰款嗎?

要看具體的情況來分析。若罰金被認定未夫妻共同債務,妻子名下的銀行賬户,當然會被查封並執行,若未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700萬的債務系老公個人債務,與妻子無關,法院不會進行查封和執行。但不管怎樣,建議及時進行合理的轉移。按照我國《刑法》"罪責自負,反對株連"的原則,罰金同沒收財產一樣,也只能執行犯罪分子個人所有的財產,不能執行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後有的財產。

二、逃税和避税的區別

避税和逃税,雖然都是違反税法的行為,但二者卻有明顯區別:

1、適用的法律不同。避税適用涉外經濟活動有關的法律、法規;後者僅適用國內的税法規範。

2、適用的對象不同,前者針對外商投資、獨資、合作等企業、個人;後者僅為國內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3、各自行為方式不同。前者是納税義務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不完善,通過對經營及財務活動的人為安排,以達到規避或減輕納税的目的的行為;後者則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税人,納税到期前,有轉移、隱匿其應納税的商品、貨物、其他財產及收入的行為,達到逃避納税的義務。一般情況下不構成犯罪,嚴重的構成偷税罪,手段情節突出的可構成抗税罪。

逃税的相關規定

《刑法》第201條

納税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税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税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税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税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丈夫逃税的情況,妻子一般是不需要承擔罰款的,但是如果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法院會對那部分的財產予以凍結,清繳。但是妻子的個人財產是不需要用來償還罰款的,除非是妻子願意將其拿出來替丈夫繳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