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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開補税一般不判刑嗎?

一、虛開補税一般不判刑嗎?

虛開補税一般不判刑嗎?

購買虛開增值税之後補税的話,是不會判刑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虛開的税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税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前款行為騙取國家税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虛開增值税發票罪是什麼意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的規定,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違反有關規範,使國家造成損失的行為。

增值税是我國全面實施的新税種,它對於減少税收環節,合理徵税,促進税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由於近年來,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的犯罪活動十分猖獗,審判實踐中,對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罪的認定存在諸多問題。

三、虛開增值税的行為方式有哪幾種

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的具體行為方式有以下四種:

(一)為他人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指合法擁有增值税專用發票的單位或者個人,明知他人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接受應税勞務而為其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即使有貨物購銷或者提供了應税勞務但為其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或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的行為。

(二)為自己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指合法擁有增值税專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在本身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者接受應税勞務的情況下為自己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即使有貨物購銷或者提供或接受了應税勞務但卻為自己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的行為。

(三)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指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接受應税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要求合法擁有增值税專用發票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其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即使有貨物購銷或者提供或接受了應税勞務但要求他人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進行了實際經營活動,但讓他人為自己代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的行為。

(四)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指在合法擁有增值税專用發票的單位或者個人與要求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的單位或者個人之間溝通聯繫、牽線搭橋的行為。

虛開增值税的方式主要有四種:第一,是為其他人開增值税發票;第二,是介紹其他人開增值税發票;還有就是為自己開增值税的發票。這些行為都會導致虛開增值税發票罪,會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標籤:補税 判刑 虛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