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税務糾紛 > 偷税漏税

未確認多繳税款如何處理?

税務機關發現納税人多繳税款的,應當自發現之日起10日內辦理退還手續;納税人發現多繳税款,要求退還的,税務機關應當自接到納税人退還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並辦理退還手續。

未確認多繳税款如何處理?

(一)多繳退税的範圍

1.納税人申報計算、填寫錯誤;

2.適用税目、税率錯誤;

3.代開的發票衝紅、作廢;

4.彙算清繳結算退税;

5.税務機關適用税法錯誤;

6.輔導期納税人增購發票時按規定預繳增值税,輔導期結束後結算時,實際預繳税額大於應納税額,產生多繳税款等。

申請退税時限規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管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納税人超過應納税額繳納的税款,税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税人自結算繳納税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税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税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記得要退税一定要在結清繳納税款之日起三年內申請!

如果覺得退税比較麻煩,也可以用應退税款先抵扣欠繳税款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管法實施細則》第七十九條的規定,當納税人既有應退税款又有欠繳税款的,税務機關可以將應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繳税款;抵扣後有餘額的,退還納税人。

(二)退税資料

請需要辦理退税的納税人在前往税務機關辦理該業務時,一定要攜帶以下資料:

先看看誤收多繳退抵税的

必報資料:

(1)《退(抵)税申請表》,非自然人需加蓋公章;

(2)多繳税費證明資料複印件;

(3)多繳税費證明資料原件;

條件報送:

(1)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原完税(繳款)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2)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

(3)由於特殊情況不能退至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原繳款賬户的,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在申請退税時應書面説明理由,應提交相關證明資料,並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賬户及接受退税單位(人)。

彙算清繳結算多繳退抵税報送資料

必報資料:

(1)《退(抵)税申請表》,非自然人需加蓋公章;

(2)多繳税費證明資料複印件;

(3)多繳税費證明資料原件

條件報送:

(1)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原完税(繳款)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2)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

税務機關將在規定時限內,對符合條件的多繳税款進行審批退税,開具《税收收入退還書》,提交國庫完成退庫手續。

納税人超過應納税額繳納的税款,税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税人自結算繳納税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税務機關要求退還,税務機關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

納税人要求退還多繳的税款,應向國税機關填報《退税(抵繳)申請審批確認書》,經國税機關核實、批准後,屬於自收税款的小額退税,即予辦理有關退税手續;屬於要通過國庫辦理的退税,由縣級以上(含縣級)國税機關填發《税收收入退還書》,到指定的國庫辦理退税手續。

因税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税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税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税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十年。在追徵税款的同時,加收滯納金。

補繳和追徵税款的期限,自納税人、扣繳義務人應繳未繳或者少繳税款之日起計算。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當事人因偷税未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或者騙取的退税款,税務機關可以無限期追徵。

依法納税是我們作為公民的義務,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如多繳税款既涉及國税相關税種,又涉及地税的。請在國税完結退(抵)税審批流程後,攜審批通過的《退(抵)税申請表》至地税窗口辦理退税事宜,並且此時是可以到指定的國庫辦理退税手續的,以保護自己的合法的權益。

標籤:多繳 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