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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購房逃税陰陽合同犯法嗎?

簽訂購房陰陽合同逃税,構成逃税罪。訂立“陰陽合同”是一種逃税的違法行為,税務機關一旦發現,可根據《税收徵收管理法》對雙方偷逃税款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交易雙方的行為如觸犯《刑法》,有可能構成偷税罪,根據《刑法》規定有可能被判處拘役甚至有期徒刑的刑罰。

我國購房逃税陰陽合同犯法嗎?

所謂“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税收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規行為,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預示着風險。

陰陽合同在相當長的時間裏都是一種客觀現象,短期內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因而,老百姓、政府機關、法院都是知道的,法院審判也相對比較寬鬆,除非差價太大,往往根據違約情形選擇適用對違約方不利的規定。具體可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對於差價以裝修名義並且差價較小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

2、對於差價太大,一般會認定無效。

3、對於賣方不想賣,主張中介與買方惡意串通以低價過户損害其利益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户價格條款無效。

4、對於買方不想買而主張賣方避税,或者籤現售後只想以現售合同上的低價買,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户價格條款無效。

5、對於雙方仍想交易但過户時一方主張以真實價過户,另一方拒絕的,會調解,調解不成則認定合同不成立。

6、沒簽過户確認書,現售價變少的,視為雙方意思變更,現售合同有效。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逃税罪】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我國嚴厲打擊違法犯罪的行為,尤其是經濟犯罪的類型,經濟犯罪不僅會影響到我們的正常生活,還會威脅到國家的經濟安全,因此我們需要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