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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税款的量刑標準具體幾萬?

一、偷逃税款的量刑標準具體幾萬?

偷逃税款的量刑標準具體幾萬?

我國《刑法》規定,當事人逃避繳納税款,數額達到5萬元以上或者各種税種應納税額總額的10%以上的,就應當進行立案,受到刑事處罰。行為人在5年之內因逃避税款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屬於情節嚴重的情形,要處以更重的處罰。情節一般的。應當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要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逃税罪】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偷逃税款的追訴時效是多久?

偷逃税款如果構成犯罪的,就適用刑法中追訴時效的規定,偷逃税務最長的追訴時效為十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偷逃税款的追訴時效是十年,超過十年就不再追訴,但是特殊的情況下是二十年。繳納税款是每個納税人應該承擔的義務,如果拒絕納税或者逃税會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