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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户欠税不交的後果是什麼?

一、個體户欠税不交的後果是什麼?

個體户欠税不交的後果是什麼?

個體户欠税不交的後果是:實施欠税公告;加收滯納金;處以罰款;收繳並停供發票;強制執行。欠税是指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超過徵收法律法規規定或税務機關依照税收法律、法規規定的納税期限,未繳或少繳税款的行為。欠税數額不滿1萬元,尚未構成犯罪的,由税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欠繳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二、欠税不繳納將會受到哪些懲罰?

1、公告:税務機關對於欠税的單位和個人,首先會在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上發佈欠税公告並將欠税行為納入信用檔案。

2、加收滯納金:税務機關對於所欠税款,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並責令限期補繳。

3、罰款:欠税人在税務機關指定期限內為補繳税款的,税務機關將會處以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4、收繳並停供發票,這個只針對從事生產、經營的欠税納税人。

5、強制執行:税務機關對逾期未補繳的納税人可以採取凍結賬户、扣押查封財產等強制執行措施,且税務機關享有一定的優先權、代位權和撤銷權。

6、阻止出境:税務機關對於未結清税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納税人,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7、若税務機關在採取上述措施後仍不還追繳欠繳的税款,則納税人已構成逃避追繳欠税罪。數額在一萬元到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欠繳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超過十萬,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罰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我國一直將税收的工作作為民生的重點,税收對於我國的經濟良好發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一定要及時足額的繳納税款,如果有不執行的,屬於比較惡劣的行為,將會受到一系列的懲罰並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一般來説,欠税之後需要及時補繳税款以及相應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