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頁 > 交通事故解答 > 交通事故責任律師解答
掛靠車輛交通事故後被掛靠單位要承擔連帶責任嗎
交通事故責任律師解答3.21W
車輛掛靠就是為了交通營運過程中的方便,將車輛登記為一個具有運輸經營權資質的單位名下,以單位的名義進行運營,並由掛靠者向被掛靠單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在掛靠情形下發生交通事故的,掛靠人和被掛靠人對損害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條
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
-
交通事故逃逸責任是什麼
律師解析:《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
學員開教練車出了事故誰的責任?
律師解析:學員在駕校學車時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教練承擔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
-
摩托車相撞責任區分的法律依據是哪些?
律師解析: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
-
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要如何認定?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公安機關得到報告會迅速到達交通事故現場,依法進行勘查、取證,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在規定時間內(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必須作出責任認定。如果因交通事故情節複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