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1、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需要審批,經檢驗合格後可延長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2、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lO年。延緩報廢使用的旅遊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3、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4、上述車輛定期檢驗時,一個檢驗週期連續3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1997)規定的,收回號牌和行駛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註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後,不得辦理註冊登記和轉籍過户登記。
5、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定年限(8年)報廢。
6、沒有調整的內容和其它類型的汽車,仍按照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於發佈<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國經貿經[1997]456號)和《關於調整輕型載貨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國經貿經[1998]07號)執行(注:輕型載貨汽車是指廠定總質量大於1.8噸小於等於6噸的載貨汽車)。右置方向盤汽車報廢的管理,按照公安部《關於加強右置方向盤汽車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00]183號)執行。
7、對按規定需辦理審批手續的延緩報廢車輛,仍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對原已辦理延緩報廢手續,但未達到新的報廢標準的,按普通正常車輛管理,重新打印行駛證副證,並按規定辦理年檢簽章,不再加蓋廷緩報廢檢驗合格印章;對按照原報廢標準應當報廢但未辦理完畢註銷登記的車輛,按照新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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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實習期能夠上高速嗎
律師解析:駕駛證實習期能夠上高速。但是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駕駛符合準駕車型的車輛上高速,並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實習期為12個月。駕駛證全稱為機動車駕駛證,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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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被擋了可不可以報警拖走?
律師解析:車被擋住了可以報警拖走。若違法停車了,車主可以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服務電話,讓警察來拖車,事後拖車費用就讓對方車主去承擔。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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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黃燈不懲處嗎
律師解答:要處罰。律師解析:闖黃燈要處罰,一次記6分,還會被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黃燈是一種過渡信號燈,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駕駛員信號即將變換。黃燈亮時,已越過停車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未越過停車線的車輛應停在停車線以內等候。如為越過停止線的車輛繼續行駛的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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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闖紅燈停在馬路中間算不算?
律師解析:不算闖紅燈。闖紅燈後在路中間停車算是違章行為。這種情況是屬於越線停車。如果車輛在紅燈時只是剛剛越過停止線,但立即停住了,這種闖紅燈不會進行處罰,要是過線後還有明顯的位置移動,就要被處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