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社會保障 > 養老保險

企業養老保險轉移的辦法是怎樣的

一、企業養老保險轉移辦法

企業養老保險轉移的辦法是怎樣的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説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二、養老保險轉移之後如何確定待遇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以上知識介紹了企業養老保險轉移的內容。養老保險轉移也是常有的事。工作變化,養老保險也要隨之轉移,這不僅是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也是養老保險制度規範的需要,確保一個人一個賬户,避免養老資源的浪費。養老保險能夠轉移,這也方便了和促進了人才的轉移,確保不因工作變化造成損失。

標籤:養老保險 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