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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家出走多久註銷户口

公民失去聯繫下落不明滿二年的,會被認定為失蹤人口,失蹤人口可以註銷户口辦理,需要按照當地户籍文件帶上公安部門的失蹤證明,當事人身份證户口簿資料、親屬書面申請等資料到當事人户籍所在地申請辦理户口註銷。
民法典》第四十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第四十一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時間自其失去音訊之日起計算。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自戰爭結束之日或者有關機關確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二條 失蹤人的財產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願意擔任財產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爭議,沒有前款規定的人,或者前款規定的人無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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