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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麼查看個人社保繳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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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該怎麼查看個人社保繳費情況?

該怎麼查看個人社保繳費情況?

可以通過下列的四種方式查詢個人的社保賬號:

(1)社保中心查詢。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的網站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即可查詢本人蔘保信息。

(3)電話諮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諮詢和信息查詢。

(4)觸摸屏查詢。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內如果設有社會保險觸摸屏查詢系統,刷卡或根據屏幕提示輸入卡號或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二、用人單位不交社保的後果有哪些

1、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的行政責任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2、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的民事賠償責任。

首先,要賠養老金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此外,工傷、醫療、生育、失業等保險條例無一不規定了當職工遇到需要保險理賠的情形而企業未繳納相應保險而所有賠付責任由企業承擔的條款。

勞動者還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以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進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職員通過登錄微信、支付寶等的方式,可以查詢自己的社保消費情況,也能夠查詢到社保的繳納情況。由於非持卡人時不得使用他人的社報卡的,故此查詢後若是發現自己的社保卡被他人消費了,可以先掛失,然後報警處理。

單位給職員繳納社保、或者是公民個人繳納社保之後,在特定情形發生之後可以享受社保待遇。在社保繳費手續辦理結束之後,社會保險參保人就可以享受到查詢社會保險的繳費年限、繳費記錄等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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