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社會保障 > 社保

社會保險崗位職責

社保2.95W
社會保險崗位職責

社保也就是我們説的社會保險,如今我國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要為員工繳納社保,至於實際繳納社保的基數,這就要根據單位的情況來確定了,但對於繳費的比例,法律方面有要求,可供單位自由選擇的餘地不大。而要是單位不按照規定為員工購買社保,主要是在轉正之後才開始購買社保的,這些都是屬於違法的行為,此時可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崗位職責



    
1、提供就業信息

負責本村轉移就業服務工作的資料收集;負責本村勞動力資源和用工崗位基本情況調查統計工作,建立勞動力資源台帳和相關信息台帳,落實實名制。負責向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上報本村轉移就業工作的各類報表
(包括技能培訓和勞務輸出統計報表及各類臨時性報表)。


    
2、負責求職登記,開展就業指導

負責向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上報富餘勞動力外出務工求職意向、培訓意向,組織有求職意向和培訓意向的富餘勞動力參加相應的技能培訓和勞務輸出,並負責組織職業技能鑑定三、組織職業技能培訓和勞務輸出。

負責向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上報富餘勞動力外出務工求職意向、培訓意向,組織有求職意向和培訓意向的富餘勞動力參加相應的技能培訓和勞務輸出,並負責組織職業技能鑑定。


    
3、開展就業援助工作。

協助勞動保障部門對農村就業困難對象開展就業援助,做好上門送信息、送政策、送崗位等服務工作,並進行跟蹤服務。

上述就是勞動保障協理員新政策,可以看出勞動保障協理員的被重視程度還是比較高的。在政府的高度重視下,相關制度不斷地完善,勞動保障協理員的作用也越來越好的被髮揮。而且由於勞動保障協理員的不斷職業化,勞動保障協理員的工作前景也越來越好,不失為一個就業的好方向。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泰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