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法條文中滿足什麼條件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一、社會保險法條文中滿足什麼條件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二、關於失業保險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四十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第五十一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徵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第五十二條 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失業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根據法律規定,失業保險必須是參加了工作以後,由用人單位跟勞動者共同繳納保費,所以自由職業者在社會生活中無法參加失業保險,參加失業保險以後,需要滿足法定條件,才能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
個人社保交哪檔划算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
-
勞動合同包括五險一金麼
一、勞動合同包括五險一金麼?勞動合同中需要載明五險一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
-
怎麼查詢社會保險費繳費情況
一、怎麼查詢社會保險費繳費情況第一,通過線上網站進行查詢1.登錄所在市的市民網頁併成功訂閲參保信息後,在“已訂閲信息”欄可查詢到您的社會保險參保信息,包含當前參保狀態、參保單位、參保險種等內容;單位和個人每月參保繳費金額的電子賬單則每月定期發送至您...
-
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申報事項有哪些?
一、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申報事項有哪些?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申報事項包括:(一)用人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及聯繫方式;(二)用人單位開户銀行、户名及賬號;(三)用人單位的繳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