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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傷保險可以個人單獨購買嗎?

一、湖南工傷保險可以個人單獨購買嗎?

湖南工傷保險可以個人單獨購買嗎?

工傷保險不可以單獨購買。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第一、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二、工傷保險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工傷險賠付標準根據勞動者的傷殘等級確定,勞動者傷殘等級越高,賠付數額越大,具體可以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以及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保險的賠償標準是根據工傷的等級進行賠償的,如果是一級傷殘的話就賠償27個月本人的工資;如果是四級傷殘的話就是賠償21個月的個人工資,一般是向社會保障局申請支付醫療費和護理費等。工傷保險是由用人單位購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