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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拍賣房過户難責任誰承擔

法院拍賣房產大多是一些人抵押或沒收的房產,這類房產也有比較多人選購,因地段或是房產本身的歷史價值等等。房產購買後過户到個人名下,才算是個人的財產。

現場競買成功後,買受人應立即支付成交價一定比例的款項作為定金,並在拍賣行協助下與委託人簽訂拍賣房地產轉讓合同書。買受人再支付全部價款後,憑轉讓合同書和相關證明文件到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取得房地產權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規定:動產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後,其所有權自該動產交付時起轉移給買受人或者承受人。不動產、有登記的特定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後,該不動產、特定動產的所有權、其他財產權自拍賣成交或者抵債裁定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時起轉移。

購買拍賣房過户難責任誰承擔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動產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後,其所有權自該動產交付時起轉移給買受人或者承受人。不動產、有登記的特定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後,該不動產、特定動產的所有權、其他財產權自拍賣成交或者抵債裁定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時起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