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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逮捕期限

公安機關逮捕期限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説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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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逮捕期限的最長期限是多久

批准逮捕後,公安機關逮捕期限是2個月,然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案情複雜不能如期偵結的,經上一級檢察院批准,偵查期限可以延長1個月。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間,可以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最多可以退檔補偵兩次,每次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