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其它合同 > 合同樣本

物業管理服務委託協議

物業管理服務委託協議

物業管理服務委託協議

{子問題開始}物業管理服務委託協議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第一章總 則

{子問題開始}第一條{子問題開始}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

負責人聯繫方式: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 委託乙方提供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協議。

{子問題開始}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建築面積:

{子問題開始}第二章{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委託服務事項

{子問題開始}第三條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具體包括:

{子問題開始}第四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區等養護和管理。

{子問題開始}第五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護、養護和管理,包括:

{子問題開始}第六條 清潔服務,包括:

{子問題開始}第七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

{子問題開始}第八條 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做好救助工作。

{子問題開始}第九條 消防服務,包括:

{子問題開始}第十條 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子問題開始}第十一條 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監督管理。

{子問題開始}第十二條 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子問題開始}第十三條 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緊急維修的具體內容。

{子問題開始}第十四條 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子問題開始}第十五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子問題開始}第三章委託服務期限

{子問題開始}第十六條 委託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子問題開始}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子問題開始}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有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並監督實施,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2、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3、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的相關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移交。

4、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子問題開始}第十八條{子問題開始}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行為,提出意見或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5、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向甲方移交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並按甲方要求及時撤出物業區域。

6、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併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7、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8、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説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10、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協商解決。 

{子問題開始}第五章{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子問題開始}第十九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根據甲乙雙方的友好協商,本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乾制,每月每平方米的物業費為 元,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也不得另行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2、物業管理費用每 支付一次。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佈服務費收支情況。 

4、管理服務費今後如需調整,要根據雙方協商確定。

{子問題開始}第二十條 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公共綠地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公司的物業費中承擔;大中修理費用、更新費用,由公共維修費用承擔。

{子問題開始}第二十一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甲方自行處理裝修垃圾,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子問題開始}第六章合同終止

{子問題開始}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續簽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 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對方自接到續簽意見 日內回覆,如不回覆,視為不同意。雙方同意續簽,應當在服務期限屆滿前 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委託協議。

{子問題開始}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子問題開始}第七章{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違約責任

{子問題開始}第八章附則

{子問題開始}第二十六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手續。

{子問題開始}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子問題開始}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子問題開始}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子問題開始}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