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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物回購合同

租賃物回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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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物回購合同 {子問題開始}甲方(出租人):{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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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問題開始}丙方(回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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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

1.甲乙雙方與 (以下簡稱“設備供應商”)簽訂了《租賃物買賣合同》(合同編號: ,以下稱“《租賃物買賣合同》”),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向設備供應商購買租賃設備;

2.甲乙雙方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合同編號: ,以下稱“《融資租賃合同》”),甲方將租賃設備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1條承諾回購責任 1.1丙方向甲方做出租賃設備餘值回購承諾,具體回購金額隨乙方償付租金餘額及設備使用時間長短變動,具體見本合同第三條。

1.2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出具《回購通知》的情況下,丙方的回購行為是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丙方放棄對甲方行使丙方對乙方、乙方對甲方以及丙方對甲方享有的有關實體及程序的抗辯權。

1.3乙方連續兩期或累計三期未按《融資租賃合同》約定支付租金,丙方即承擔租賃設備餘值回購義務。

1.3.2丙方收到甲方回購通知後,應當在《回購通知》中甲方要求丙方履行回購義務的期限內(即自甲方向丙方發出回購通知之日起 日內)足額支付回購款。甲方在收到丙方回購款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回購款的收款收據開具給乙方。

1.4丙方須向甲方提供丙方的董事會、股東會或有權決議機構關於批准丙方向甲方回購的決議或承諾。

1.5如甲方將《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則第三方有權以自己名義行使甲方在本合同中要求丙方履行支付回購價款義務的權利,丙方應按第三方的要求支付回購價款。丙方依據第三方的要求足額支付回購款項後,甲方視為丙方已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回購義務。甲方應積極向丙方進行租賃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並負責辦理相關轉移手續。

第2條租賃設備的取回 2.1丙方根據《回購通知》的要求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賃設備餘值回購款後,甲方向丙方出具《所有權轉讓證明書》,將租賃設備轉讓給丙方,並將設備保險合同受益方變更為丙方;乙方確認並同意丙方在向甲方足額支付租賃設備餘值回購款後即取得全部租賃設備的所有權,乙方承諾無條件放棄一切對丙方取得全部租賃設備所有權的實體或程序的抗辯權,亦不得以其已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對抗丙方取得全部租賃設備所有權。

2.1.1如租賃設備已辦理抵押,經抵押權人同意後,甲方可將租賃設備轉讓給丙方。丙方知悉租賃設備抵押的情形並對此完全予以接受。

2.1.2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設備餘值回購款足額支付給甲方,甲方與抵押權人確認收到回購款後,辦理抵押解除手續。

2.2丙方足額支付租賃設備餘值回購款後,丙方有權選擇向乙方發出《設備取回通知》,要求乙方協助辦理租賃設備取回事宜;丙方亦有權選擇要求乙方向丙方償還丙方支付甲方的租賃設備餘值回購款及其他全部款項。

2.3丙方選擇向乙方取回租賃設備的,由乙方全權負責將全部回購設備在收到丙方發出的《設備取回通知》之日起 日內安全運送至丙方所在地,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義務、責任與費用。

因乙方原因導致丙方設備無法取回或取回困難的,致使丙方在向乙方發出《設備取回通知》後30日內仍未取回設備的,乙方應按照丙方回購款及其他全部款項的日萬分之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2.4丙方選擇要求乙方償還丙方支付甲方的回購款及其他全部款項的,乙方應在丙方支付甲方回購款及其他全部款項後 日內將丙方支付甲方的全部款項一次性償還丙方。乙方延期支付的,應按照丙方回購款及其他全部款項的日萬分之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2.5乙方應保證租賃設備完好,無毀損、滅失。如租賃設備丟失、毀損、滅失,且出現丙方應當回購的情形時,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確定的回購金額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回購款,辦理設備回購事宜。丙方完成回購後,保險公司理賠的保險金歸丙方所有,保險公司沒有理賠部分,乙方應負責向丙方賠償,但不因此免除丙方的回購義務。

第3條回購金額標準 3.1設備餘值回購金額應按乙方未履行《融資租賃合同》中所約定義務,致使甲方在回購時點未實現的《融資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權益進行計算。

3.2具體回購金額=在回購時點《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承租人未付的全部租金總額(包括到期未付租金及未到期的全部租金,以《融資租賃合同》的附件《租金支付表》為準)+違約金+逾期付款違約金+利息+相關費用等(以《融資租賃合同》為準)。

3.3回購款每延遲支付一日,丙方除支付回購款外還須按未付回購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4條回購設備 丙方回購的設備以附件《租賃物明細表》為準。

第5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或者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視為違約,應賠償對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租金、回購款、律師代理費、實現債權的費用、訴訟費、鑑定費、評估費等費用)。

第6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爭議,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7條合同生效 7.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7.2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3本合同壹式陸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壹份,其餘叁份由甲方保管,待辦理相關手續時備用。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子問題開始}甲方(蓋章):{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子問題開始}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子問題開始}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子問題開始} 

附件:租賃物明細表 貨幣單位:人民幣

{子問題開始}序號

{子問題開始}設備名稱及規格型號

{子問題開始}生產廠家

{子問題開始}數量

{子問題開始}購買單價(萬元)

1

2

3

4

6

合計總金額:人民幣(大寫) (¥ 元)

標籤:回購 合同 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