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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委託代理合同

風險委託代理合同

風險委託代理合同

{子問題開始}委託代理合同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編號:()*民字第 號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北京**有限公司

{子問題開始}聯繫地址:北京市大興區**

{子問題開始}法定代表人:**

{子問題開始}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子問題開始}聯繫地址:北京市**

{子問題開始}主任:**

{子問題開始}郵政編碼:100022

{子問題開始}甲方因與 {子問題開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資產)債權債務糾紛{子問題開始}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在本案的非訴或訴訟階段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子問題開始}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子問題開始}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負責辦理本案(由於指派律師辦理案件衝突等客觀原因,乙方可以調整指派律師,但必須提前2個工作日告知甲方)。

{子問題開始}代理標的:甲方拖欠{子問題開始}**資產債務本金150萬元,利息144.68萬元,本息294.68萬元(截止2013年6月30日)。

{子問題開始}代理目標:通過訴訟或非訴(包括但不限於債務重組、執行調解或和解、債權轉讓等)的手段,了結甲方與文盛資產的債權債務關係。

{子問題開始}代理期限:至委託人與**資產的債權債務了結之日止。

{子問題開始}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

{子問題開始}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即全權代表甲方,{子問題開始}非訴期間{子問題開始}與{子問題開始}**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核實相關債權債務金額,債權轉讓合同等法律文書,確認債權轉讓的有效性及合法性,與債權人進行債務談判,代為執行調解或者和解。

{子問題開始}訴訟期間,代為{子問題開始}參加訴訟、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起反訴,進行訴訟調解、執行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子問題開始}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子問題開始}1{子問題開始}、乙方應當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盡職盡責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積極地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子問題開始}2{子問題開始}、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以及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託的事務;

{子問題開始}3{子問題開始}、乙方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委託人瞭解委託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子問題開始}4{子問題開始}、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委派律師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子問題開始}5{子問題開始}、乙方對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子問題開始}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子問題開始}1{子問題開始}、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偽造證據,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及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子問題開始}2{子問題開始}、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子問題開始}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子問題開始}1{子問題開始}、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 萬元,作為律師辦案的前期費用(如有訴訟必須出庭,律師前期費用另行約定);

{子問題開始}2{子問題開始}、律師服務費,包括本條第一項規定的前期服務費和風險代理費。根據乙方的代理成果,即甲方在本案了結債務時最終歸還給**資產的還款金額(或甲方控制的第三方受讓本案的全部債權所支付的全部債權轉讓款),確認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風險代理律師費,計算方法見本合同附件“風險代理律師費分檔計算方法”。

{子問題開始}3、{子問題開始}如果代理成果導致甲方在本案瞭解債務時,最終歸還給**資產的還款金額在**萬元(含)以上時,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本條第一項前期費用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律師費用。

{子問題開始}4{子問題開始}、乙方律師為辦理本案需要到北京市外出差的,交通費食宿費等辦案差旅費用由甲方承擔,據實按發票報銷,但發票應當開具甲方抬頭。

{子問題開始}5{子問題開始}、{子問題開始}乙方的收款信息如下:

{子問題開始}户名: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子問題開始}開户行:北京浦發發展銀行北京**支行

{子問題開始}賬號:**

{子問題開始}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子問題開始}1{子問題開始}、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子問題開始}2{子問題開始}、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子問題開始}①{子問題開始}未經甲方同意,非由於乙方不能控制的客觀原因擅自更換案件代理人的;

{子問題開始}②{子問題開始}因乙方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損失的;

{子問題開始}第七條 違約責任

{子問題開始}1{子問題開始}、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指派律師的法律服務,不按照甲方特別授權的具體指示行使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用。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或不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律師費用:

{子問題開始}(1)甲方就已委託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託其他訴訟代理人代理的;

{子問題開始}(2)在代理期間內,不通過乙方代理律師或不徵求乙方代理律師意見,甲方自行解決本案與文盛資產的債務的;

{子問題開始}(3){子問題開始}甲方以各種理由認為約定的風險代理律師費用過高。

{子問題開始}2{子問題開始}、 先生對本合同委託人的合同責任進行連帶責任擔保,保證期間為違約之日起1年。

{子問題開始}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子問題開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子問題開始}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和履行

{子問題開始}1{子問題開始}、本合同自甲方支付律師服務費用之日起生效。

{子問題開始}2{子問題開始}、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子問題開始}附件:風險代理律師費分檔計算方法:

{子問題開始}序號

{子問題開始}還款金額

{子問題開始}律師費計算方法

{子問題開始}1

{子問題開始}**{子問題開始}萬元以上

{子問題開始}1{子問題開始}萬元

{子問題開始}2

{子問題開始}**{子問題開始}萬元-**萬元

{子問題開始}1{子問題開始}萬元+(**萬元-X)*20%

{子問題開始}3

{子問題開始}**{子問題開始}萬元以下

{子問題開始}**{子問題開始}萬元+(**萬元-X)*30%

{子問題開始}注:X代表序號每檔甲方全部還款金額(含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受讓本案全部債權所支付的受讓款項)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甲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子問題開始}簽約日期: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