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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意金協議

誠意金協議

誠意金協議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屋購買事宜,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意向購買房屋是位於西安市▁▁▁▁▁▁▁▁▁區▁▁▁▁▁▁▁▁路▁▁▁▁▁▁▁▁▁▁小區▁▁▁▁號樓▁▁▁單元▁▁層▁▁▁號的自有產權房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好,甲方向乙方交納誠意金人民幣(大寫)▁▁▁▁▁▁▁▁小寫▁▁▁▁▁▁▁元。

第三條:委託價格為:▁▁▁▁▁▁▁▁▁▁▁▁▁▁▁萬(小寫▁▁▁▁▁▁元)並願意購買該房屋。首付款金額:▁▁▁▁▁▁▁▁▁▁▁▁▁▁萬,貸款金額:【商貸】【公積金】▁▁▁▁▁▁▁▁▁元整。

第四條:誠意金僅用於乙方對坐落於▁▁▁▁▁▁▁▁▁▁▁▁▁▁▁▁▁▁房屋及相關配套價格的談判。如談判價格能滿足甲方,則誠意金充當定金或中介費。若乙方不能滿足甲方談判價格的要求,誠意金不計息退換給甲方。

第五條:基於乙方提供之中介和諮詢服務,中介費由甲方在簽定▁▁▁▁▁▁▁▁之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若甲方反悔﹑改變買賣條件,導致乙方不能辦理買賣手續,誠意金充當違約金給乙方,對此甲方無異議。

2若乙方▁▁▁▁日內不能辦理買賣手續,乙方需退回全部誠意金給甲方,對此乙方無異議。

第七條:本協議生效後除不可抗拒力外,甲乙雙方不得撤銷協議;如遇國家政策變化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合同當事人均不被視為違約。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律機構訴訟解決糾紛。

第十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地址:

地址: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標籤:協議 誠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