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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索賠之交通食宿費

工傷索賠之交通食宿費

很多人不知道,在工傷賠償當中是有關於交通食宿方面的賠償的,但是這個的賠償標準是多少呢?是不是當事人隨便説花了好多錢,那麼就能獲得全額賠償?關於這方面的問題請閲讀下文了解。

交通食宿費是指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後,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的醫院就醫,所支出的交通、食宿費用。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的規定:“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可見,依法到統等地區以外醫院就醫的,可以報銷相應的交通費用和食宿費用。報銷標準為其所在單位職工因工出差標準。

知識拓展: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項目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二、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賠償項目: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

四、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只有職工在得到同意後到統籌地區以外的醫院就醫的,才會給予交通、食宿費的賠償,一般情況下是按照其所在用人單位職工因工出差標準進行賠償。要是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知識,可以來電諮詢本站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