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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的誤工費實發應發按哪個計算?

交通事故造成的誤工費實發應發按哪個計算?

交通事故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較為常見的人禍,嚴重的會影響到個人和家庭的生活及工作,一般來説由於交通事故造成的誤工情況是有誤工費的,但是誤工費實發應發是按哪個計算的呢?誤工費的計算是根據個人的實際收入相掛鈎的,應發工資與實際工資不同的情況下應按照實際工資進行計算,相關規定如下。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誤工費實發應發按哪個計算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規定,誤工費應當按照受害人的實際誤工時間和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3條規定:受害人的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鑑定等認定。賠償費用的標準,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資標準或者實際收入的數額計算。你的誤工費可以從發生事故住院計算到休息結束。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此外應在醫療機構申請傷害鑑定,此外醫院出具的治療證明都是對方應賠償的依據。

損害賠償的範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造成殘疾的,還有殘疾賠償金,殘疾用具費及精神撫慰金等;造成死亡的,還有死亡補償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各賠償項目應按實際情況確定,並一次性結算費用。

二、各項賠償費用的標準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賠償金: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計算,自定殘之日起賠償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照五年計算。

6.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之前實際撫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八週歲的撫養到十八週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每增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7.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8.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比照上述規定計算,但不得超過三人。

誤工費的標準應該按照職工的實發工資進行計算,這是與個人能力相掛鈎的,但是針對無固定收入的人羣,可參照最低工資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來計算,因為是交通事故造成的還可以申請工傷鑑定,獲取工傷賠償,具體的補償金額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