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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1年工傷十級賠償是怎樣辦理的

一、上海工傷十級賠償是怎樣辦理的

上海2021年工傷十級賠償是怎樣辦理的

1.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院伙食補助費等於地方規定標準乘住院天數; 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

3.停工留薪期內工資等於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

4.十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二、工傷賠償

醫療費:符合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工傷和外出醫療差旅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10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分別為(本人工資為基數)27個月、25個月、23個月、21個月、18個月、16個月、13個月、11個月、9個月、7個月;

傷殘津貼:1-4級傷殘人員按月傷殘津貼分別為(本人工資為基數)90%、85%、80%、75%。

生活護理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不同等級的傷殘人員,其護理費標準分別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50%、40%、30%;

因工死亡待遇標準:

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⑵因工死亡喪葬費: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⑶遺屬撫卹金:發放基數與標準:死者生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其配偶40%,其他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我國相關的勞動者辦理這類工傷辦理前,應與勞動用人單位積極的簽訂勞動用人合同,按照勞動合同進行辦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一旦發生勞動傷害的,用人單位應積極的按照勞動合同,對自身的工傷傷害進行賠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