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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工傷傷殘待遇有哪些?

一級工傷傷殘待遇有哪些?

一、一級工傷傷殘待遇有哪些?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一般工傷具體賠償項目、標準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   

3、備註: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三)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3、備註: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四)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五) 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4、備註: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六)護理費   

1、標準: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款、第34條。

綜合上面所説的,工傷如果現現傷殘之後那麼用人單位是需要進行賠償的,如果購買了工傷險,那就應該由保險公司來進行承擔,所以,在賠償的時候一定要按照勞動者的等級來進行賠償,一般等級越高,那麼所要得到的賠償就會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