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工傷鑑定以後怎麼賠償?
在工作的過程中,偶爾難免會發生一些意外,有些是一些小傷,而有些則是一些不可忽視的嚴重的傷,這些都稱為工傷。受傷之後,如果傷情較嚴重,應該在進行治療後馬上申請工傷鑑定等級。看一下符合哪一個等級,之後,我們就可以考慮一下工傷鑑定以後怎麼賠償?
一、如果認定是工傷(取得工傷認定書),就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1.醫療、康復和輔助器具費用: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實報實銷
2.伙食、交通、食宿費:市內住院伙食補助按本單位因公出差標準70%發給;轉外住院的食宿、交通費按本單位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3.工資、福利及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不變,停工留薪期不超過12個月,特殊情況經鑑定後,延長期不超過12個月。生活不能自理的,護理費由單位負責 如果傷愈穩定後,會影響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就是傷殘等級鑑定。
二、鑑定結論再1-10級的,可以享受傷殘待遇:
1.護理費:評定傷殘等級和護理等級後,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等級,支付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
2.傷殘津貼:1級—4級分別按本人工資的90%、85%、80%、75%發給;5級—6級分別按本人工資的70%、60%發給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級—10級分別按本人工資的27個月、25個月、23個月、21個月、18個月、16個月、13個月、11個月、9個月、7個月發給
4.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時):
5級—10級傷殘,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根據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規定實施
5.養老醫療保險:
1級—4級職工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按規定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5級—6級職工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按規定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以上就是關於工傷鑑定以後怎麼賠償這個問題的全部解答內容了。上文對於賠償標準講的條理清晰,層析分明,對於不同等級的工傷標準也一一羅列的下來。有需要的人可以參考一下。更多相關知識請諮詢本站相關網站,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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