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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補償金什麼時候發放?

一、工傷補償金什麼時候發放?

工傷補償金什麼時候發放?

一般半年到一年左右都很常見。

申報工傷一般60天內勞動局出認定的結果,傷殘鑑定在傷情穩定(醫療期終結)後進行。這個就要看具體情況了,有些長達一年半載的都有,甚至更長。

傷殘鑑定資料上繳後60天內做出傷殘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延長30天,把上述工作都做完了,資料繳給社保局,社保局在60天內將補償的錢打入個人賬號。所以很多傷殘從受傷到結案,長達半年或一年以上的非常正常。

二、關於工傷的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2.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衞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綜上所述,工傷補償金一般半年到一年之內發放,且工傷補償金一般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別支付賠償款。可能醫療費用部分先由單位來進行墊付,後期進行報銷並不需要經過勞動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