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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撫卹金髮放時間是什麼時候

公務員撫卹金髮放時間是什麼時候

公務員作為現代社會很吃香的一門職業,因其良好的福利待遇而受到大多數人的選擇,在公務員意外身亡,國家或機關會發放一部分撫卹金給予家屬,表示慰問,那麼公務員撫卹金髮放時間是什麼時候呢?本站小編馬上告訴您。

一、公務員撫卹金髮放時間是什麼時候

公務員撫卹金髮放時間具體是什麼時候,具體還要詢問有關部門,如果撫卹金遲遲沒有發放,那麼可以申請走法律途徑追回,撫卹金數額一般都是本人生前的四十倍基礎工資和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

(一)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標準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標準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二)一次性撫卹金計發辦法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的計發辦法為:

1、國家機關在職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其中:

(1)公務員,為本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

(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

(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

2、國家機關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國家規定的基本離退休費為基數計發。即本人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本人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3、事業單位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參照機關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撫卹金標準和計發辦法執行。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

(一)一次性撫卹金(工亡補助金)標準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和計發辦法,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和計發辦法執行。

2、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卹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4、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烈士的撫卹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二)一次性撫卹金計發辦法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的計發辦法為:

1、工作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數工資,即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2、退休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退休費,即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退休費和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休費之和。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的統籌地區上-度職工-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40%,其他親屬每人每-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問題到這裏就已經回答完了,關於公務員撫卹金髮放時間具體是什麼時候,具體還要詢問有關部門,如果撫卹金遲遲沒有發放,那麼可以申請走法律途徑追回,一般都是本人生前的四十倍基礎工資和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