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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發生工傷誤工費誰來付

一、員工發生工傷誤工費誰來付

員工發生工傷誤工費誰來付

工傷期間、誤工費由所在單位負責。

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按遭受事故傷害前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療工傷醫療機構書面證明確認,滿一年的,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二、工傷期間的誤工費是怎麼計算的?

1、誤工費,按工傷前的工資標準計付至評殘之日止。

2、生活費,住院治療的伙食費由用人單位按當地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支付百分之七十

3、陪護費,根據醫院證明結合護理人員的工資計付。

4、醫療費,憑據結合病歷報銷。傷者的工資看《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護理人員的誤工費看第33、34條規定。結合《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經過工傷認定,傷殘鑑定,最後按傷殘等級確定補償。如果想解除勞動關係,再看一下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某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肯定在這裏面有相關規定。

三、誤工費如何認定,誤工費的計算時間從什麼時候開始?

(一)、誤工費的認定是否僅憑單位證明?

對誤工費的認定,應個案審查,鑑於現在實踐中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較隨意,故對誤工費的認定應同時結合廣東省行業工資標準認定,並可以結合其他證據認定受害人的誤工費。

(二)、對於“無固定收入”的情形,是按照行業標準還是按照全省職工標準計算誤工費?若按照行業標準,需細分到什麼程度?

對於“無固定收入”情形下誤工費的計算標準依照原告主張而定,若原告主張按照行業標準且該行業標準有明確規定的,則適用行業標準;若原告主張按照全省職工標準的,則按照全省職工標準。對方當事人對原告的主張持有異議的,負舉證責任。

(三)、定殘後的誤工費問題。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費的賠償是對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喪失勞動機會和勞動報酬的賠償,被告若確有證據證明受害人在定殘後仍從事一定工作的,可以相應折抵誤工費的賠償數額。

(四)、誤工費的計算時間從什麼時候開始?

誤工費的時間計算應以醫療機構出據的證明或者司法文證審查確認的醫療時限為準。

綜上所述,對於員工發生工傷誤工費都是由單位來進行負責,而單位對於入職員工都應該購買了工傷保險的,如果沒有購買的,那麼在對工傷補償方面勞動者應該及時選擇勞動仲裁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