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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級工傷公司應該賠償多少

工傷十級傷殘的賠償標準是: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十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十級傷殘解除勞動關係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三、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四、醫療費。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
六、輔助器具費用。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七、停工留薪期工資。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
八、停工留薪期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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