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期間工資發放標準2020
工傷期間工資發放標準為: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12個月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按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尚未約定或無法確定原工資額度的,按不低於本市職工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60%標準。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
工傷法院要怎樣判決斷勞務關係
律師解析:勞務關係不是勞動關係,所以勞務人員發生人身損害事故的,不能申請工傷認定。應該由僱主或者其他責任人承擔責任。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是工傷認定的前提,勞動保障部授予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權,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合時,其雙方的勞...
-
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怎樣辦理
律師解析:工傷及待遇方面爭議可以向勞動局提起仲裁或者進一步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
發生工傷事故以後何時申報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
-
工傷糾紛怎麼處理流程
律師解析:依照法定流程和實際情況,工傷糾紛依法處理即可。第一步,要求用人單位墊付醫療費,進行治療。第二步,收集勞動關係的相關證明,這一點相當關鍵。第三步,進行工傷認定。第四步,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第五步,申請勞動仲裁,索賠工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