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鑑定和傷殘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和傷殘鑑定不一樣。勞動能力鑑定與傷殘等級鑑定既有聯繫又有區別。
從性質上來説,勞動能力鑑定是傷殘等級鑑定的基礎。
從範圍來説,勞動能力鑑定範圍更大一些,即除對工傷(含職業病)進行鑑定外,還包括對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導致的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鑑定,其主要職能是從醫務方面對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鑑定。而傷殘等級鑑定相對來説更專業、更嚴格,其職能是對工傷和患職業病職工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的鑑定。
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別依據也不同。但對於明顯的工傷(含職業病)案例來説,傷殘等級鑑定可以與勞動能力鑑定同時進行。
二者的申請鑑定的時間也不同,勞動能力鑑定的申請時間是傷者病情相對穩定後,可以提出申請;傷殘鑑定申請時間是醫療終結後。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應當簡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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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重新鑑定申請書其申請的重點是什麼
傷殘重新鑑定申請書的重點是,你提出重新鑑定的理由及依據。當事人之所以提出重新鑑定,肯定是由於原鑑定某些方面存在認定不清或是違反程序或是其他問題,所以這些問題在申請重新鑑定的時候應該要寫明,做到有理有據,這樣對比較容易支持你的申請重新鑑定的申請。 法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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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勞動可以力鑑定有期限嗎
律師解析:職工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有期限。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因工受到傷害的,用人單位應當立即採取措施救治受傷職工,用人單位應30日內為勞動者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勞動者可以享受工傷待遇。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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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依勞動能力鑑定分為幾級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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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鑑定過了時間可以申請重新鑑定嗎
由於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誤申請時間的,應當認定為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3、屬於用人單位原因;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