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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勞動合同續簽需要什麼材料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園區勞動合同續簽需要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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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需要什麼材料

首先,1、用人單位必須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待合同簽定後將合同送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鑑證;2、填寫好勞動用工花名冊,送到勞動監察大隊核定申報工資基數。

其次,將申報並核定的職工工資基數表送到社保部門後等待通知;如果是新參保的單位和員工還需要準備以下資料:1、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2、單位税務登記證;3、單位法人身份證;4、職工身份證複印件或户籍證明;5、填寫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登記表;6、參保人員小一寸照片一張。注意,以上證件均需同時出示原件並上交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