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個體老闆勞動合同

個體老闆勞動合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個體老闆不開工資怎麼辦


《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要求,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户,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假設勞動者在餐館工作,您工作的餐館雖然是一傢俬營企業,但您完全可以按照此規定向老闆追索工資。

《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用人單位應當全額支付勞動者應得工資,同時支付所欠工資25%的補償金;情節嚴重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所欠工資數額與25%補償金總和的二倍以內賠償金。所以,您大可放心,如果老闆拒不支付工資,您可申請維權,不但要求補發工資,還可要求對方支付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