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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能終止勞動合同嗎

哺乳期能終止勞動合同嗎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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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還在哺乳期,單位能因此終止勞動合同嗎?

首先,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時,在約定終止條件時要注意的一點是,一些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如《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內容:即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約定為勞動合同終止條件,這是不正確的。其次,《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是一般性規定,在法律效力上屬於特殊規定,而《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內容屬於特殊規定。即當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如果勞動者在醫療期或者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只有當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屆滿,才能終止勞動合同。如果還有其他問題,直接向我諮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