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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簽訂勞動合同的效力

冒名簽訂勞動合同的效力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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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簽訂的效力如何

勞動合同的效力就是勞動合同對當事人的約束力。根據本條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就受法律保護。非依法律規定或者徵得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勞動具體勞動合同的生效時間,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沒有約定的,應當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理解本條時應當注意,勞動合同的生效時間和勞動關係的建立是兩回事。勞動合同是勞動關係的表現形式,有的情況下勞動關係已建立,但並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有的情況下勞動合同已生效,但並沒有實際用工,勞動關係尚未建立。

因此,違反勞動合同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違反已經履行的勞動合同。這時勞動關係已建立,違反勞動合同約定,就要按照本法的規定承擔違法責任,如本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另一種就是違反已生效但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這時勞動關係尚未建立,勞動合同法沒有對這種情況下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作出規定,這就需要合同雙方在訂立勞動合同時約定。這時勞動合同約定了違約責任的,按約定辦,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的,就無從承擔責任。因此,在訂立勞動合同時,雙方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履約責任。

勞動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合同,其實在很多方面都是有特殊的規定,比如在簽訂的時候就只能採用書面形式來簽訂,如果是其他形式簽訂的,那麼就會直接認定為無效。而如何確定合同簽訂的日期,上文中也做出了介紹,通常情況下都是最後一方當事人在合同上面簽字蓋章之後,那麼勞動合同才會成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