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勞動合同能不明確勞動報酬嗎

勞動合同能不明確勞動報酬嗎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對勞動報酬約定不明確時該如何解決

勞動報酬約定不明勞動報酬是勞動者提供勞動的回報,是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也是勞動者主要的合同權利。在訂立勞動合同時,約定勞動報酬一定要明確、具體,包括明確勞動報酬的法律後果等相關內容。實踐中一些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對勞動報酬處理模糊,或者口頭約定,因此常常引發勞動爭議。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因勞動報酬約定不明而引發勞動爭議的可以由以下幾種方法加以解決: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重新協商。

2、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具有約束力。因此,如果協商不成,用人單位有集體合同的,就應當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3、按照用工同酬原則確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即用人單位對相同或者相近的工作崗位的勞動者支付大體相同的勞動報酬。

綜上所述,勞動者只要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了辭職申請的,就不應該被剋扣工資,這是合法行為,如果沒有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就直接走人的,公司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可以扣除勞動者的工資,但不能全部扣除,如果勞動者提前30日提出了辭職申請,還被扣除工資的,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