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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交滿15年人死亡了怎麼辦?

社保交滿15年人死亡了怎麼辦?
律師解析:社保交滿15年人死了,個人賬户餘額可以繼承。
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個人死亡領取喪葬補助金條件如下: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2、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4、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二、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户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税。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户餘額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