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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產假有幾天

晚婚晚育產假有幾天
2001年頒佈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鼓勵公民晚婚晚育,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2015年頒佈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取消了晚婚晚育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職工特別保護規定》中明確,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明確在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即四川省基礎產假為158天。
羅浩律師建議:用人單位應按照法律規定給予生育女職工產假,不能減少女職工產假和剋扣女職工產假待遇。

法律依據: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六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標籤:產假 晚婚晚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