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時弄虛作假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勞動仲裁1.7W
律師解析:求職時弄虛作假勞動合同,若是屬於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是部分無效或無效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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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勞動關係案件適用仲裁時效嗎
勞動關係確認之訴不適用仲裁時效,勞動關係主體一方為完成一個訴求需要先對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進行確認。勞動關係確認解決的是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勞動法律關係,並不涉及實體權利義務糾紛,僅僅是對已經發生的事實進行認定,單就確認勞動關係爭議這一確認之訴環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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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發年終獎能否能仲裁
律師解析:不發年終獎是可以仲裁的。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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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新規是怎麼樣?
一、勞動仲裁新規是怎麼樣?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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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是否可以申請精神損失費
律師解析:勞動仲裁不能申請精神損失費。勞動爭議案件不支持精神損害賠償,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