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職工怎麼申請仲裁?
一、法律規定職工怎麼申請仲裁?
先了解案情,確定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即找到被申請人。現在有些單位讓勞動者簽訂空白合同,一旦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就很難確定用人或用工單位。一般情況下可以通過社保明細、工作牌(證)等來確認被申請人;
確定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一般是區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法律規定勞動爭議有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工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委員會管轄;
寫好《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一般格式是申請人的姓名和住址等、被申請人的名稱、社會信用代碼和地址等具體信息;
準備證據,可以把《勞動合同》、工資單、社保明細等書面材料準備好,如果有錄音可以刻成光盤等
把《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和相關的證據材料交給勞動爭議仲裁委,準備一式三份,交兩份給勞動爭議仲裁委,自己留一份(如果是勞務派遣,需要一式四份)。
勞動爭議仲裁委在收到材料後,會在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會通知勞動者。如果受理,會把開庭時間一併通知。
二、什麼是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綜合上面所説的,勞動仲裁對於我們勞動者來説是特別重要的,是專門為勞動者設立的一個部門,就是為了能夠更好的保護勞動人發的合法權益和利益不受到損害,所以,當勞動者發生有勞動糾紛的時候一定要了解一下應息麼申請,申請仲裁都是有法律依據的。
-
勞動仲裁和一般經濟糾紛仲裁的區別
一、勞動仲裁和一般經濟糾紛仲裁的區別1、適用對象不同。經濟仲裁適用於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經濟糾紛關係,處理的是經濟合同糾紛和財產權益糾紛;勞動仲裁適用於個人與單位之間勞動關係,處理的是個人與用人單位之間在工資、勞保、辭職辭退、勞動補償以及工傷等方...
-
對經濟仲裁不服起訴的期限
對經濟仲裁不服起訴的期限為六個月。對經濟仲裁裁決不服,認為裁決錯誤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超過六個月期限的,法院將不再受理審查。對於仲裁裁定之後是不能進行上訴的,但是不服裁定結果的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撤銷裁定。《中...
-
員工怎樣申請勞動仲裁
律師解析: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二)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複印...
-
用人單位不和勞動者籤勞動合同怎樣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職工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映要求賠償雙倍工資,如果協商不一致的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結果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