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工資打什麼電話投訴
一、被拖欠工資打什麼電話投訴
對於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撥打12333進行投訴舉報。
二、公司拖欠工資到哪裏投訴
1、勞動局
2、勞動仲裁委
三、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用工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之後,往往會出現一些問題,比如一拖欠勞動者工資,那麼,如果勞動者遇到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1、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文件記錄。
2、確認勞動關係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與老闆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3、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4、如果拖欠工資數額比較大的話,可以直接請律師打官司,通過訴訟的方法來要回被拖欠的工資。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7條第1款規定: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0條第2款和調解仲裁法第16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7章督促程序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因此,如果公司拖欠你們員工的工資情況屬實,你們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你們提供的事實、證據,認定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公司發出支付令。公司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如果公司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你們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94條規定: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債權人可以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7條第2款規定: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0條第2款規定申請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督促程序後,勞動者就勞動爭議事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先向勞動人事爭議。因此,如果支付令失效,你們又沒有公司出具的欠條的,按規定只能先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
通過上文的分析,我們清楚通常被拖欠工資打什麼電話投訴,而此時除了可以進行投訴外,還可以採取其他的方式來維權,就包括協商、調解、仲裁以及訴訟。實際可供選擇的方式比較多,而當事人需要結合具體的情況選擇最為恰當的方式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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