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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費用繳納標準是多少

仲裁費用繳納標準是多少

仲裁費用繳納標準是多少

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每件50元。

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費收費標準:

(一)沒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按下列標準累加收費:

1.爭議金額在1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按3%收費;

3.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按2%收費;

4.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1%收費。

勞動爭議案件的爭議金額以申訴人請求的數額為準;請求的數額與實際爭議金額不一致的,以實際爭議金額為準。

案件受理費由申訴人在收到仲裁委員會的受理通知後五日內預交,逾期不交的,按撤訴處理。 案件處理費由當事人雙方在收到仲裁委員會的通知後五日內預付,預付金額按第四條規定的標準由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員會視案情而定。

申請勞動仲裁的當事人遇有下列特殊情況,除交納仲裁處理費和受理費外,還應當負擔下列費用:

(一)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自行收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異地調查取證申請,或仲裁委員會認為確有必要異地調查取證所發生的辦案人員差旅費用;

(二)當事人依法申請複製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仲裁文書的實際費用;

(三)當事人申請第三方進行鑑定、勘驗、翻譯、公告的費用;

(四)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出庭的交通費、食宿費和誤工補貼等費用。 前款規定的費用,(一)項、(四)項的食宿費和誤工補貼按國家規定的標準收取,(二)、(三)項和(四)項的交通費按實際支付的金額收取,由提出申請的當事人預付。

對於仲裁費用的繳納國家的有關部門有着明確的規定,所以對於具體的問題需要當事人進行一定程度的瞭解,從而緩解自己利益矛盾,但是最為關鍵的就是自己的利益有着法律上的支持,除此以外就是對於有關材料的準備以及完善,從而有效的維護自己的利益。

標籤:仲裁 費用 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