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中工資與勞動時間如何計算?
一、勞動合同中工資與勞動時間如何計算?
勞動合同中工資與勞動時間應當是根據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勞動合同當中的約定來進行計算的。
1、日工資計算方法: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用於有缺勤,工作未滿一個月等情況下的工資計算)
2、小時工資計算方法: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8)
勞動法的工資規定最低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的工資不低於約定工資的80%並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所以這樣填寫是不違法的。關於業績提成和績效工資,最好是明確計算方法和數額。
二、勞動合同沒有約定清楚工資怎麼辦?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工資都包括什麼不包括什麼?
1、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2、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下列費用不屬於工資:
(1)社會保險費;
(2)勞動保護費;
(3)福利費;
(4)解除勞動關係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
(5)計劃生育費用;
(6)其他不屬於工資的費用。
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必然是需要關於一些具體的勞動方面的事項作出明確的約定的,比如説有勞動工作的保護條件,還有就是勞動工作的內容以及勞動報酬等等,所以具體的工資的計算方式,還有就是工作的時間都是需要按照雙方的約定來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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